有效移民、走向全世界

什么是“太空人”?一个对加拿大移民监的说法。

加拿大俗称“枫叶卡”的永久居民卡在当地已有200 万人曾领取,首批卡有效期为5 年,也将于下月到期。日前在蒙特利尔市新唐人街一个社区活动上,联邦移民部长公开提醒第一批枫叶卡持有人应及早更换新卡。

太空人”丢身份

对于不符合换卡条件的“太空人”来说,换卡意味著持卡人如果在申请的前5年里未能在加拿大住满730天(两年),则会丧失永久居民身份。5年在加拿大住满730天的含义,是指移民官在审查身份资格时,往前倒数5年,看被审查人是否符合住满2年的要求。

早在今年2月移民部曾发出指引,重申现行移民法下永久居民将因不按规定在任何5 年时间内住满2 年,而丧失移民资格。移民部解释,旧移民法中有关“申请人没有放弃加拿大意图”的条款已经不存在。这就意味着,现在在5 年内未实际住满2 年的永久居民,不能再向移民部以“没有放弃加拿大意图”为理由,申请永久居民的资格延期。

保留身份的办法

移民专家陈先生认为,面临丧失“加国身份”的“太空人”遭遇并不少见。他今年以来接手的很多案件都和“太空人”枫叶卡到期如何继续保留“身份”问题有关。他还表示,给“太空人”的最好建议是“在有充足时间准备的情况下,及早做好安排和准备,与会计、律师等专业人士会面,根据自身不同情况,为能保留身份进行准备。”

陈先生告诫各位顾客,很多移民以为成功申请到移民加国的移民纸,登陆之后就万事大吉了。这其实仅仅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很多人由于对加国的管理制度不清楚,在没有把生活问题、安家问题以及资产管理问题等移民问题全面安排好就盲目移民,结果导致辛苦得来的“身份 ”很可能因不符合居住条件而轻易失去。

一旦永久居民资格被取消,那么当事人即使因为子女、妻子的关系再次申请亲属移民,也会因为留有先前取消永久居民资格的记录,会被申请地移民官质疑有无批准新申请的必要。所以,盛世移民陈先生的建议新移民尤其是“太空人”在落地后,应及早就包括生育、税务、身份保留等在内的家庭安排,全面系统地咨询专业人士。

不够条件的措施

陈先生表示,移民部在有关如何保有永久居民资格的指引中有说明,如果永久居民身在加国申请换卡时无法满足规定逗留条件,会被移民部官员可以发出离境令 (departure order)要求自动离境。收到离境令的人士,可以依法在30 天之内提出上诉,如果不在期限内提出上诉,以后则不得再上诉。口岸移民官员具有很大的灵活度和权力衡量对当事人的处理方式。

如果申请换卡的永久居民当时在海外,移民部官员将会写信告知其永久居民资格已经丧失,相关人收到信后,可以在60天内向移民部提出上诉,并会在信中附有如何上诉的指示。从法律上来说,那些未依规定时间居住的永久居民,换卡时被发现在5年内未住满2年导致无法更换新卡,还不算丧失永久居民资格,而是他们等到过了上诉时间,或是上诉失败后,才算真正丧失资格。

根据移民法,有3 类人可以得到豁免,分别为:本人不在加拿大,但有具公民资格的配偶陪伴在海外的;受雇于加国企业或是加国政府的;配偶是永久居民,但受雇于加国企业或是加国政府的。这3 类人不会因为不在加拿大居住而丧失永久居民身分,但在海外居住时间,并不能计算在其申请成为公民的时间内。

陈先生建议,当“太空人”在入境时,会出现需要和移民局官员交涉的情况,这时最好采取“少说为佳”的原则,可以向移民官提出在见过自己律师后再回答问题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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