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移民、走向全世界

移民监是什么一回事?

移民加拿大的居住原则是只要一个人在加国合法居住至少六个月,然后在这期间同时为一家加拿大公司合法打工至少六个到一年,这个人就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权(枫叶卡)。

拿到永久居留权后,有正当理由是可以以加拿大跨国员工的名义外派回国。这样可以保证枫叶卡可以很顺利的再延一次期(每一次延期为五年有效期)。这样一来,在有名义和以往的工作记录这两个条件下,就基本上可以达到十年有效身份。但之后,人就必须在加国呆满期限并且转成公民身份,否则居留证会被取消。

通过各个途径拿到居留权(禄卡)后, 美国不一样的是只要能证明在美国和它仍有秘切关系,那可以一直无限期的保留居留权。在未拿到身份前,目前只有EB-1(C)可以让客户完全无须长住而获得身份。拿到美国身份后,又以外派的方式彻底解决掉居住问题。

加拿大,欧洲和英国都没这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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