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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签证

这个申请者必须是拥有有效雇主身份号码以及现存商业机构的合法的美国雇主,其商业机构必须能够通过出示经营执照、退税、财务报告和广告资料来证明。 在注册其申请之前,申请者必须向劳工局提交一份劳工条件申请(LCA)。在这份申请中,申请者要作出确凿的证明,并且有义务满足与此职位的平均薪水相当的 薪水要求。这个经过证明的LCA必须与I-129表格(移民局规定的H1-B申请表格)、申请者的支持信,以及其它与申请者企业和申请受益人的资历相关的 支持文件一起提交到移民局。

  符合H1-B签证申请的工作机会可以是全职或者兼职。一个全职的工作一般为每周35到40小时;兼职工作一般控制在20至35小时之内。申请者 必须同时在LCA和I-129表格中显示此职位是全职还是兼职。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工作,申请受益人的小时薪水必须至少与平均薪水持平。在某些情况下,当 按照每周40个工时计算会使小时薪水低于平均薪水时,雇主可以提供一个灵活的月薪或者年薪。雇佣双方可以在诚信的前提下,同意减少申请受益人的工作小时 数,来满足平均小时薪水的要求。

  H1-B申请要求申请受益人拥有至少学士学位的教育水平。如果您是在美国以外的国家取得的学士学位,您的学位必须要经过得到认证的资格评估机构 来进行评审,确保此学位相当于一个美国教育机构所授予的美国学位。对于持有学士学位的申请受益人来说,您也可以用一个学院学位或者大学课程加上三年工作经 验来弥补大学教育的缺失。这同样也要求进行学士学位的等级评价。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复印件,以及学位评估证明必须都包括在申请材料中,作为您的学业证明。

  并非所有的职位都适合H1-B的申请。适合申请H1-B的职位必须有至少学士学位的最低要求。移民局根据Occupational Outlook Handbook (OOH)——一个国家认证的职业信息资源库,来决定一个职位是否要求至少学士学位。移民局会检查职位的名称和申请中所描述的岗位职责。需要注意的是,实 际的职位描述,而不是职位的名称,决定着这个职位是否符合H1-B的申请要求。

  如果您现在身在美国,并且将要申请转换身份以获得H1-B,那么您的申请必须显示您在申请时在美国拥有合法身份。您还必须在2008年10月1日H1-B生效日之前保持您的合法身份。因此,您的护照信息、签证记录、I-94和其它相关的移民文件必须附在此申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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